第一讲 “四自”的内容
一、“四自”的基本内容
“四自”即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简称。1983年9月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康克清同志做了题为《奋发自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报告在谈到今后5年我国妇女的光荣任务时说:“我们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这是全国妇联第一次提出“四自”。“四自”的内容是:自尊,就是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相信自己的力量,不要自卑。自爱,就是要自己爱护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热爱自己的事业。自重,就是自己要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自强,是“四自”的核心,必须自强,自强才能自立。自强,就是要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学好本领,干出一番事业。“四自”号召中国广大妇女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不受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不做丧失自己人格、国格的事情。事隔5年,1988年9月1日,在中国妇女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悬挂起两条醒目的标语:“投身改革,团结奋进,同全国人民一道共闯难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做新时代的新女性。”大会并一致通过了张帼英书记作的题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争取改革攻坚阶段的胜利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报告中写到:在改革竞争的大环境中,当代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这次不仅对“五大”提出的“四自”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且对“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内容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写进全国妇联《章程》中,作为现阶段妇联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张帼英同志在报告中是这样解释“四自”内容的:“在改革竞争的大环境中,当代妇女要争取自身的进一步解放,必须努力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意识。自尊,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维护自己的尊严,反对自轻自贱;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的力量,坚定自己的信念,反对妄自菲薄;自立,就是树立独立意识,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反对依附顺从;自强,就是顽强拼搏,奋发进取,反对自卑自弱。”新时期的“四自”精神,是对中国妇女运动光荣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这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妇女自己的口号,倡导中国妇女在改革浪潮中急流勇进,树立自我发展的独立的群体意识,培养健全的心理素质,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
中国妇女“六大”提出的“四自”口号,得到了党和国家的充分肯定和热情支持。1989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中指出:“妇联要教育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激励她们奋发上进,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1990年3月7日江泽民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希望你们努力提高素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做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1992年4月3日,第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该法在“总则”中规定:“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此,“四自”教育成为妇女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广大妇女最熟悉的口号,成为中国妇女奋发前进的动力。
二、“四自”提出的背景
(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对妇女素质提出新要求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改革开放冲破了僵化的经济体制,在农村实行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改革,大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我国的农业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高速增长时期。在城市,通过政企分开、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大力发展私有经济等多种经济形式,使工业发生了一次质的飞跃。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三步走”战略已经提前完成了第二步,市场经济日益深化和趋向正规,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有较大提高。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化,给广大妇女带来了发展的机遇,提供了妇女施展才能的广阔天地,拓展了妇女普遍参与经济的深度和广度。在农村,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妇女的劳动力走向开始了战略性的转移,她们从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拓展到加工、服务、纺织、电子等多种行业;从生产领域进入流通领域,成为商品经济发展中一支活跃的生力军。
然而,在历史发展的机遇面前,妇女也同时面临着重大的生存和发展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一切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改革开放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组成生产力的三要素中,人是其中一个决定性因素。同时,邓小平同志又创造性地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这就对人的科学技术素质水平提出了一个更高的要求。由于历史上长期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决定了妇女的整体文化素质水平低于男性。在改革开放初期,两亿文盲中,妇女占了70%,一些妇女参与能力低,家务负担重,文化素质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妇女对社会的贡献,也阻碍了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在越来越激烈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四自”精神对大多数妇女尤为重要。
(二)妇女运动发展中的新情况
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妇女运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法律中规定的男女平等还没有达到事实上的平等。社会上还存在着对妇女的歧视。20世纪80年代初,面对产业结构的调整,让“妇女回家”的论调曾风靡一时,广大走出家门的妇女接受了新的挑战和考验;社会上拐卖妇女儿童的现实屡禁不止,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身心遭到严重摧残;社会上卖淫嫖娼活动的蔓延,污染了社会风气,影响了家庭稳定;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使得溺婴、弃婴、女童失学等现象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存在;下岗女工的再就业难、渠道狭窄问题;单亲母亲家庭的母亲再婚、子女教育问题;妇女受虐问题;女大学生分配难的问题等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除了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以外,还有妇女自身的素质问题。 列宁曾经指出:“工人的解放应当是工人自己的事情,同样,女工的解放也应当是女工自己的事情。”男女要平等,社会要发展,都离不开提高妇女素质,它是妇女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影响着妇女的发展水平。解放妇女问题,一方面,社会要给妇女创造一个平等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必须动员妇女投身于改革和建设中去,在社会劳动中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体现自身的价值,赢得社会的尊重,同时努力提高妇女自身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及心理素质,增强在改革中的竞争力。
(三)妇女自身素质出现了新的变化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妇女争取进一步解放的必由之路和根本途径。妇女的解放归根结底要靠女性自身的奋起,只有当社会的进步和女性的进步达到完美和谐的统一时,女性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和独立。
从中国妇女“五大”到“六大”,“四自”的内容发生了变化,看起来只是两个字的修改,实则反映出社会发展对妇女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妇女的素质状况发生了变化。
“五大”提出的“四自”,着重强调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提高,这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和妇女的素质状况是一致的。从中国妇女“五大”到“六大”,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形势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妇女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透过问题的表面,全国妇联洞察到,妇女的整体自我意识弱,依附心理严重,成功动机差,自信心不足,自我评价低。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妇女的发展和提高。正如“六大”的工作报告中所阐述的:“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给我国妇女的某些心理势弱,仍然是部分女性自主意识觉醒和创造精神发扬的主要障碍。”对此,全国妇联对原有的“四自”内容进行了修改,并把它写进“六大”的工作报告和妇联的《章程》。它的意义在于唤起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克服自卑心理,充分发掘女性的优势和潜能;克服依附心理,坚持在改革中实现女性的价值;克服弱者心理,在激烈的竞争中积极进取,逐步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健康的心理品格,促使广大妇女增强历史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走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自”境界。
(四)儿童、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的新需求
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是提高我国未来一代的素质,培养新世纪接班人的崇高事业。17世纪德国著名教育家福禄贝尔在强调母亲的作用时说:“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握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握在母亲手中,因此,我们必须启发母亲——人类的教育者。”我国著名文学家郭沫若也曾讲过:“要有好的母亲,才有好的子女,要有好的子女,才有好的国家。”
儿童和女性有着天然的联系。由于现实情况所致,对3岁前的幼童,母亲担负了养育孩子的大部分职责。3岁上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几乎是清一色的女性。初中和高中的老师大部分是女性。可以说,在一个人一生发展的最关键时期,女性对其影响巨大。从发展心理学和儿童心理学的角度看,女性,尤其是母亲的人格,对一个儿童的人格形成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有鉴于此,党和政府一直关心、重视儿少工作,认为培育儿童少年“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任务,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的许多文件对儿少工作做出了具体批示。全国妇联从建国初期就把儿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并把工作的侧重点放在提高女性的素质尤其是母亲的素质上。“四自”精神的提出,对女性的心理品质尤其是人格塑造,是一个要求,也是一个提高。全国妇联在全国大规模地开展“五好家庭活动”和家长教育活动,正是从另一个侧面把“四自”教育贯穿到家庭和女性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