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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团市委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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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金坛市委文件

 

坛团字20052

 

 

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直属中学团委(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全面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广泛动员全市团员青年和广大市民参与劳务奉献、智力服务和应急援助等各类志愿者活动,全方位推进我市志愿者活动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我市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三月份在全市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进我市青年志愿者活动再上新台阶,营造全市青年志愿者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的良好氛围,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使青年志愿者活动成为共青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和组织青年的有效载体,成为新时期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在实践中教育引导青年的有效途径。

二、活动主题

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三、活动方式

集中行动与个体行动相结合,突击行动与长效行动相映衬,多渠道、多形式、多样化地开展各类志愿服务行动。

    1、集中开展“青年志愿者便民服务一条街”活动

    活动时间:34日上午8301000

    活动地点:金沙广场

参加对象:城区各系统志愿者服务队、部分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活动内容:上街开展大型服务咨询活动,为群众提供医疗保健、家电维修、通讯设备维修、自行车维修、电路检修、理发等免费服务项目,以及保险、法律、金融等业务咨询活动。

2、各级团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行动

    活动时间:  31日一331

    活动地点:各级团组织自行决定·

    参加对象:全市青年志愿者

    活动内容:组织开展“社区青年志愿服务”,“三下乡”,“青年文明号一助一结队服务”等系列志愿服务行动。

四、有关要求

1、请城区各单位(组织)组织好本系统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踊跃参加城区青年志愿者集中行动。其他各单位(农村)团组织要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结合本单位(地区)特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以“助残、助老、助困、助学、助孤”为重点,切实开展好青年志愿者服务结队“一助一”、家庭敬老室、青年文明号“一号一户”等活动。

    2、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按照总体部署,积极认真地组织好各项工作,保证集中行动的成功开展。各基层团委要特别抓好舆论宣传工作,重点报道各单位开展的在人民群众中产生较大影响、广受赞誉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及时树立典型。

3、集中行动时,各单位团组织要携带好团旗、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旗或宣传标语,青年志愿者佩带统一的服务卡、志愿帽或统一工作服,自备桌椅横幅及有关工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在本系统(单位、地区)青年志愿者行动结束之后迅速书面汇报活动情况(可以附图片)至团市委办公室(联系电话:2822214)。

 

 

                                                                       共青团金坛市委员会

                                  二OO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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