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第一战役告捷
9月8日至10日,以省建设厅王翔副厅长为组长的省级园林城市专家组来我市进行考核验收,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
近年来,我市市委、市政府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始终坚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战略,坚持把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作为塑造城市形象,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入手,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同步提升。目前,建成区绿地率35.9%,绿化覆盖率40.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5平方米,在确立今年实现省级园林城市目标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再用二年时间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专家组先后来到省华中、金沙广场、春风公园、城南体育公园A区、体育馆、愚池公园、景潭花园、兰园、连珠桥湿地、绿色通道等处,对城市公共绿地、景点、道路、庭院单位、住宅小区绿化作了现场察看,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了市政府有关创园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遥感报告,并详细查阅有关台帐资料。专家组对我市的创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思路清晰、基础扎实,创园工作成效显著;园林城市的创建:建设与养护管理合理,居住区、庭院单位、公共绿地、河道绿化、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均衡发展;规划先导,主题明确,彰显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营造地方特色,绿化品位与档次较高;重视生态环境良好,各项指标均达标;规章健全,注重保护,巩固城市园林绿化成果。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市已达到省级园林城市的标准。专家组希望我市乘势而上,加快创国家园林城市步伐;强化城市规划管理及绿化管理,充分体现水乡特色的城市风貌;以创建为抓手,不断完善园林绿化事业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良好氛围,推行绿线管理制度及维护绿化成果的配套制度;完善法规,提高养护水平,养护推进市场化改革,对城市公园绿地建立专家认证制度等等。
(园林处 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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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党委
6日下午,建设局党委召开机关干部、基层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新任建设局党委书记朱登孝主持了会议。
建设局出席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李洪年总工,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市委贯彻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使与会人员比较具体地了解到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的精神和市委对贯彻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部署。张明方局长根据市委的工作要求,结合建设部门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要求建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发扬拼搏精神,抓紧当前有利时机,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城市道路BT项目推进,加快建设,实现大部分道路基本竣工的目标。其中东环一路、东环二路南延确保通车。二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结合“国六条”的贯彻实施,把好“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关,防止畸形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促进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加大监管力度,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巩固安全生产的成果,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四是继续加大拆迁工作力度,积极推进。东环一路、东环二路南延9月份完成拆迁,10月结束小徐塘拆迁,年底前完成大徐塘拆迁。五是加强建设工程管理,防范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及早采取措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六是加快建筑企业改制的推进,积极稳妥地做好一建和建安公司的改制工作。七是全面推进小区综合整治,结合当前小区管理的实际,以试点小区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强全市小区的管理,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质量。八是加快园林绿化建设,以省级园林城市考核验收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争主动,全力向国家园林城市目标奋进。
最后朱登孝书记强调,要按照市委徐惠中书记对贯彻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要求,与全市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结合建设部门的工作实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发展,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创造好的投资环境。
(局办公室 邹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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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复核工作全面完成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据《关于认真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复核工作的通知》(常建[2006]35号)精神,市建设局一方面精心组织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一方面具体指导各开发企业做好资质复核工作。2006年4月初我市开发企业资质复核工作上报常州市建设局初审通过,于9月经省建设厅审核通过,2005年开发企业资质复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市30家有资质的开发企业需参加资质复核的有21家,除金坛市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项目注销资质外,其余20家开发企业资质均复核通过(详见附表);不需参加资质复核的9家新公司为:常州润地利房地产有限公司、金坛兴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坛侨意房地产有限公司、金坛奥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华融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常州金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坛市百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坛宏达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和江苏天由有限公司。
二、本次资质复核中同意转正的有三家公司:江苏金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坛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坛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的有四家公司:金坛市房产公司、江苏金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金坛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坛市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延长的有四家公司:金坛市同大房地产开发公司、金坛市鑫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金坛市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金坛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附: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复核一览表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资质等级 |
资质证号 |
考核意见 |
备注 |
|
1 |
金坛市拆建总公司 |
华春堂 |
二级 |
常U038 |
合格 |
|
|
2 |
江苏金谷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李予新 |
二级 |
KF00946 |
同意核定二级 |
名称变更,申请转正 |
|
3 |
金坛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夏金凤 |
三级 |
常U086 |
合格 |
|
|
4 |
金坛市房产公司 |
李文俊 |
三级 |
KF01110 |
同意换证 |
法人代表变更 |
|
5 |
金坛市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王金星 |
三级 |
常U040 |
合格 |
|
|
6 |
常州金彩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朱蓉儿 |
三级 |
常U077 |
合格 |
|
|
7 |
金坛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崔世荣 |
三级 |
常U050 |
合格 |
|
|
8 |
金坛市开发区强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陈火庚 |
三级 |
常U078 |
合格 |
|
|
9 |
金坛市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陈林 |
三级 |
常U089 |
合格 |
|
|
10 |
金坛市翔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周罗洪 |
三级 |
常U090 |
合格 |
|
|
11 |
金坛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张文正 |
三级 |
KF00925 |
同意核定三级 |
申请转正、注册资本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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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金坛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靳利军 |
三级 |
KF00945 |
同意核定三级 |
申请转正、法人代表变更 |
|
13 |
金坛市华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丁罗庚 |
暂定三级 |
KF01093 |
同意换证 |
法人代表变更 |
|
14 |
金坛市天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白永光 |
暂定三级 |
常UP113 |
合格 |
|
|
15 |
金坛市城兴置业有限公司 |
周月怀 |
暂定三级 |
常UP026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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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金坛市永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冯小俊 |
暂定三级 |
常UP032 |
合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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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金坛市同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蒋兔红 |
暂定三级 |
KF00989 |
同意延长 |
第一次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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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金坛市鑫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
王林森 |
暂定三级 |
KF00990 |
同意延长 |
第一次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 |
|
19 |
金坛市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潘成方 |
暂定三级 |
KF00991 |
同意延长 |
第一次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 |
|
20 |
金坛圣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王建忠 |
暂定三级 |
KF00992 |
同意延长 |
第一次延长至200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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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金坛市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周荣兴 |
暂定三级 |
常UP067 |
注销资质 |
无项目 |
(建设科 张国祥)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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