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人事局
坛人发[2007]35号
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常人发〔2007〕38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二、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以上关于工作时间的计算截至到2007年年底。
三、报名组织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考生可以在5月21日9:00—5月29日17:00登陆常州考试网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czks.cn)。
(二)报名成功后网上打印报名表1张,然后于5月29日至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带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张和免冠1寸彩照2张到常州人事考试业务大厅(北直街35号1楼)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交费。
(三)考生请严格按照网上的报名提示进行报名。如考生不按照提示进行操作,产生的差错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见附件。
五、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均与往年相同,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试期间,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教材及培训事宜
教材采用现场征订的方法,请在现在审核通过后办理教材征订手续。考试用书与辅导用书将于8月初到,请考生届时留意常州考试网上的教材发放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由常州市人事培训中心承担,考生可通过网络(www.czks.cn)或直接到常州市北直街35号1楼人事培训中心业务受理处办理报名手续。
七、收费事宜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务费、试卷费、答题纸[卡]费等)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报名、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6617131,2826851
培训咨询电话:6620517,2826851
附件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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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代码 |
专业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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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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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
02 |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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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经济 |
03 |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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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 |
07 |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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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
09 |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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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险 |
10 |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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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经济 |
水路 |
11 |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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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
12 |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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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 |
13 |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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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
14 |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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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15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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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经济 |
16 |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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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济 |
17 |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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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经济 |
19 |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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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经济 |
21 |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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